naiyeng 寫:
VESPA 寫:
唉........人沒事就好...
至於車........我碰過...保險公司以車齡過老.性能低劣有礙行車安全
拒絕理賠.....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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~那強制還保個屁~~我早就不想保了~~為什麼一堆爛規定~
強制險保的是第三人人身體傷或死亡
也就是說當不幸被機車或汽車撞時
若肇事者逃逸,受傷或死者家屬可向強制險基金請求(不需證明)
讓傷者和亡者可儘速獲得金額處理善後
強制險和你車子本身是一點關係也沒有的!
至於車子本身,除非有保碰撞險(就是甲式、乙式、丙式)
一般來說車子有折舊,依照金融主管機關頒佈的折舊計算方式
超過八年的車子殘值為0
也就是說你保了、也發生車禍,但是你車子沒有殘值,還是賠不到
所以超過8年的車子,保險公司一般是不收件的
以頹廢的狀況,對方保險公司除了賠車子部分
對於體傷的部分也應該要賠償(包含因傷不能工作的薪水也可以請)
建議你可打電話去你機車強制險的保險公司詢問如何跟對方求償
如果沒人理你去跟強制險基金申請也會有一筆金額
看了各位對這問題的討論
我深深發現一般民眾對於自身保險內容真的不是很清楚
我本身作工程險和火險
只要保險公司在附加條款裡動幾個字
對被保險人影響就很大
但是保險公司的條款通常又密密麻麻一大堆(連我都看不太下去)
民眾大多數拿到就收起來,對於真正會去閱讀內容的真的很少
不過至少保的主要標的是什麼要搞清楚
才不會損失應有的權益
像很多人就不知道被車撞可以向強制險基金申請